深圳市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285


一、补贴政策简介

为促进深圳市在园儿童健康成长,提高在园儿童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深圳市政府制定了《深圳市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管理办法》,对在深圳市具有合法居住身份且在托儿所、幼儿园(不含职业学校附设幼儿园)全日制在园的儿童发放健康成长补贴。

二、补贴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儿童可享受健康成长补贴:
1. 具有深圳市合法居住身份;
2. 在深圳市托儿所、幼儿园(不含职业学校附设幼儿园)全日制在园;
3. 身体健康,无严重疾病或残疾。

三、补贴标准

健康成长补贴标准为:
1. 托儿所儿童:每人每年 1,200 元
2. 幼儿园儿童:每人每年1,000 元

四、补贴发放方式

健康成长补贴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拨付至儿童所在托儿所或幼儿园,托儿所或幼儿园再发放至儿童监护人。

五、申领流程

儿童监护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领补贴:
1. 通过托儿所或幼儿园申领:托儿所或幼儿园会于每年 9 月份统一向符合条件的儿童监护人发放补贴申请表。监护人填写并提交申请表后,托儿所或幼儿园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符合条件的申请,并上报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通过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局)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申领:监护人可通过社保基金局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深圳社保基金管理局)登录“深圳市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在线申报系统,上传相关材料进行申请。

六、所需材料

申领健康成长补贴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儿童身份证或户口簿;
2. 儿童出生证明;
3. 儿童监护人身份证;
4. 儿童托儿所或幼儿园在册证明;
5. 儿童监护人银行卡信息。

七、发放时间

健康成长补贴于每年 12 月底前发放到儿童监护人银行卡。

八、注意事项

1. 儿童监护人应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不实信息,将取消补贴资格。
2. 儿童如有中途退园或转园的情况,请及时告知托儿所或幼儿园,以便办理退费或转账手续。
3. 健康成长补贴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将追回补贴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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