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殊儿童健康补贴政策解读346


一、补贴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深圳市户籍0-6周岁且经二级以上医院儿童保健科(或设有儿保科室的综合医院儿科)诊断为:
1. 患有脑瘫、自闭症、智力残疾、听力语言障碍、视力残疾、肢体残疾等6类重度残疾的儿童;
2. 患有其他经二级以上医院儿保科(或综合医院儿科)明确诊断为其他重度发育迟缓的儿童。

二、补贴标准

根据儿童残疾程度或发育迟缓程度,按以下标准享受每月补贴:
- 一级重度残疾或发育迟缓:500元/月
- 二级重度残疾或发育迟缓:300元/月
- 三级重度残疾或发育迟缓:150元/月

三、补贴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父母或监护人可携带以下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
1. 《深圳市特殊儿童健康补贴申请表》;
2. 儿童户口簿及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
3. 儿童二级以上医院儿保科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儿童残疾证、儿童健康手册等)。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无误后,将申请材料报送至辖区民政局。民政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将补贴发放到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补贴有效期

补贴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至儿童满6周岁。补贴有效期内,儿童的病情或发育状况发生变化,导致补贴标准发生变化的,其父母或监护人应及时向民政局申请调整补贴标准。

五、政策保障

深圳市政府将此项补贴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专项用于特殊儿童健康补贴,确保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加强对补贴发放的监管,确保资金用到实处,使特殊儿童得到更好的健康保障。

六、注意事项

1. 儿童必须为深圳市户籍,且父母或监护人也在深圳市有常住户口。
2. 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其他相关补贴的儿童,不得再享受本项补贴。
3. 父母或监护人有虚报、冒领或骗取补贴行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024-12-08


上一篇:王自成儿童健康课:全面提升孩子免疫力,打造健康体格

下一篇:哪种儿童杯最健康?选对儿童水杯,呵护孩子健康